一、为了全面提高我院教学水平,确保人才培养质量、促进教师的爱岗敬业精神,在总结过去教学经验并借鉴外校做法的基础上,通过广泛征询意见,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建立院教学工作委员会,加强对全院教学工作的指导、监督和规范。
二、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:督查教学工作各方面的运行情况,以教学规范、课本和大纲为依据,通过听课、评教、查看教案、当面交流及调查研究等形式,对教学各环节进行评估、督查和指导。并参与组织观摩听课与教学比赛,开展评选优秀教学成果,为创立名师、名课与建设一批优秀课程而努力。
三、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任务和权利是:
抽查听课:不需事先通知,可到本院任一教师的课堂上听课,并填写听课纪录。
检查教案:在不影响教师备课和授课的前提下抽查本院任一教师的教案。
评教指导:面对面向教师本人提出实事求是、切中弊端的意见,并给出中肯的改进建议。
调查研究:以个别征询和召开小座谈会的方式了解教学双方的状况。
分析献策:综合分析教师个人教学现状,给出评判,总括各方面反映,向系领导提出教改建议。
四、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由5—7人组成,设组长一人。委员包括部分教学经验丰富的、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以及主管教学、科研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,成员由院领导班子任命,每届任期两年。
五、第一届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有以下7人组成:
组长:汪时珍 副组长:杨国才
委员:张琴 田莉 李亦亮 张时玲 潘锦云